2023年11月30日,四川省藥監局發布1則行政處罰通知。四川仁禾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因生產、銷售假藥中藥飲片青葙子(批號:201201-1),被罰30萬元!
2023年11月30日,安徽省藥監局發布2則行政處罰通知。安徽旭松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因生產銷售劣藥炒酸棗仁,被罰258萬余元,安徽藥知源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劣銷售藥黃芪,被罰58萬元!
四川仁禾中藥飲片有限公司
11月30日,四川省藥監局發布1則行政處罰通知。四川仁禾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因生產、銷售假藥中藥飲片青葙子(批號:201201-1),被罰30萬元!
違法行為類型
生產、銷售假藥中藥飲片青葙子(批號:201201-1)
違法事實
當事人于2020年12月12日生產中藥飲片青葙子(批號:201201-1)993.5kg,銷售了165kg,共召回95.5kg,違法所得2194.5元,貨值金額為30798.5元。上述中藥飲片青葙子(批號:201201-1)經監督抽驗,〔性狀〕不符合《中國藥典》2015年版一部標準規定,屬于《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的情形,為假藥。
處罰依據
《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條
處罰內容
1.沒收假藥中藥飲片青葙子(批號:201201-1)923.5kg;
2.沒收違法所得2194.5元;
3.處貨值金額為30798.5元(不足10萬按10萬計)3倍罰款30萬元。
安徽旭松中藥飲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安徽省藥監局發布1則行政處罰通知。安徽旭松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因生產銷售劣藥炒酸棗仁,被罰258萬余元!
處罰名稱
安徽旭松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銷售劣藥炒酸棗仁案
違法行為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第三款
違法事實
接省局《國家藥品抽檢不合格產品核查函》(藥監綜便函〔2023〕124號),標示為安徽旭松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炒酸棗仁(批號220413-2)經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不符合規定,報告編號:YP20231411。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
處罰類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處罰內容
1.沒收炒酸棗仁(批號220413-2)21.043kg;
2.沒收違法所得壹佰貳拾柒萬柒仟捌佰伍拾肆元壹角(1277854.1元);
3.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1303350元)1倍的罰款計壹佰叁拾萬叁仟叁佰伍拾元(1303350元);
罰沒款共計貳佰伍拾捌萬壹仟貳佰零肆元壹角(2581204.1元)。
罰款金額(萬元):130.335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127.78541
安徽藥知源中藥飲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安徽省藥監局發布1則行政處罰通知。安徽藥知源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劣銷售藥黃芪,被罰58萬元!
處罰名稱
安徽藥知源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劣銷售藥黃芪案
違法行為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修訂)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一項的規定
違法事實
2023年9月15日,接省局《關于轉辦不合格藥品檢驗報告書的函》(藥監綜便函〔2023〕364號),西安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出具的檢驗報告書(報告書編號:XAYP20231173),標示生產單位:安徽藥知源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檢品名稱:黃芪(批號:230403),檢驗結項目-全檢,不合格項目為【含量測定】黃芪甲苷(標準規定:含黃芪甲苷不得少于0.080%,檢驗結果:0.047%)。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修訂)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
處罰類別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處罰內容
1.沒收中藥飲片黃芪(批號:230403)250.4kg/2504瓶;
2.沒收違法所得壹萬貳仟伍佰玖拾伍圓貳角(12595.2元);
3.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43394.4元)5.7倍的罰款(違法生產、批發的藥品貨值金額不足十萬元的,按十萬元計算),計伍拾柒萬圓(570000.00元);
罰沒款共計伍拾捌萬貳仟伍佰玖拾伍圓貳角(582595.2元)。
罰款金額(萬元):57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1.25952
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相關內容
第九十八條 禁止生產(包括配制,下同)、銷售、使用假藥、劣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藥:(一)藥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三)變質的藥品;(四)藥品所標明的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劣藥:(一)藥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二)被污染的藥品;(三)未標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藥品;(四)未注明或者更改產品批號的藥品;(五)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六)擅自添加防腐劑、輔料的藥品;(七)其他不符合藥品標準的藥品。
生產、銷售劣藥
第一百一十七條 生產、銷售劣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生產、批發的藥品貨值金額不足十萬元的,按十萬元計算,違法零售的藥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按一萬元計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
生產、銷售的中藥飲片不符合藥品標準,尚不影響安全性、有效性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生產、銷售假藥,或者生產、銷售劣藥且情節嚴重:
第一百一十八條 生產、銷售假藥,或者生產、銷售劣藥且情節嚴重的,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沒收違法行為發生期間自本單位所獲收入,并處所獲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終身禁止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并可以由公安機關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