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方碧陶)近日,為貫徹落實《“十四五”中醫藥發展規劃》,深入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動計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并印發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中醫館服務能力提升建設標準(試行)》《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中醫閣建設標準(試行)》,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館和中醫閣建設指導,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更好地滿足城鄉居民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
《中醫館建設標準》與《中醫閣建設標準》分別規范了中醫館與中醫閣及相應中藥房設置。中醫館使用面積不低于300平方米,設3個及以上中醫診室(含治未病室),2個及以上中醫治療室等;中藥房在中醫館內獨立設置,使用面積不低于40平方米,中藥飲片品種數不少于300種,設置煎藥室提供煎藥服務等。中醫閣使用面積不低于20平方米,至少設有1個中醫診室和1個中醫治療室等;中藥房中藥飲片品種數不少于80種,或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簽訂中藥飲片調劑代煎配送協議,配備中成藥品種不少于30種等。
同時明確,中醫館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含中醫醫術確有專長醫師)占本機構執業(助理)醫師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5%,且主執業機構在本機構的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不少于5名,中藥飲片調劑人員不少于2名;應每年選派至少1人赴上級醫院進修學習或參加縣級以上中醫藥師承項目,至少有1名上級醫院高級職稱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到中醫館定期坐診指導,每周不少于1次。中醫閣所在社區衛生服務站至少配備1名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村衛生室至少配備1名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或以中醫藥服務為主的鄉村醫生。
《中醫館建設標準》針對中醫醫療和康復服務、中醫預防保健服務分別要求,要能夠提供中藥飲片和6類10項以上中醫醫療技術服務,至少培育1個中醫優勢???專病)等;規范提供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目標人群覆蓋率不低于國家基本要求,所有家庭醫生團隊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為轄區居民提供具有中醫特色的個性化服務包等。《中醫閣建設標準》針對中醫醫療服務,要求能夠提供中藥飲片服務和4類6項以上中醫醫療技術,配備不少于5種中醫診療和康復設備等。
《中醫館建設標準》《中醫閣建設標準》分別對中醫館的中醫藥文化建設和信息化建設提出要求。中醫館要設置中醫藥文化宣傳展示區,使用面積不低于45平方米等;接入并規范使用中醫館健康信息平臺,確保與屬地基層醫療衛生信息系統融合聯通,實現中醫電子病歷、中醫辨證論治、中醫藥知識庫、中醫遠程教育、中醫遠程會診、治未病功能等。中醫閣要設置中醫藥文化宣傳櫥窗、中醫藥文化墻等;加強信息化建設,借助互聯網技術提高中醫藥服務效率和質量。
《中醫館建設標準》還要求建立工作考核評價制度,將中醫藥基本醫療、健康管理服務、適宜技術、師承項目和中藥處方點評等納入人員年度工作目標和績效考核內容,考核分值占比不低于15%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