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娜)近日,福建省衛生健康委、省文旅廳印發通知,啟動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建設單位申報工作。
通知明確,申報單位應為中醫藥醫療、保健、教育、科研、產業、文化等機構。應設有專門負責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組織管理的部門,配備專職管理人員,有健全規范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職責。在醫德醫風、醫史方面有典型意義并具有一定規模的中醫藥文化專題展示場所的中醫院;或具有50年以上歷史的中藥“老字號”稱號以及對行業發展有突出貢獻的中藥企業;或具有較大規模、在展示中醫藥優秀文化方面有突出表現的中醫藥博物館、展館和場所;或具有影響較大的中醫藥歷史遺跡、古跡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載體等。